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将赤城县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畔尚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畔尚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赤城县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13323239660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政府西街11号楼2单元102室
赤城县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畔尚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验收报告.pdf
赤城县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畔尚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专家意见.pdf
赤城县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畔尚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检测报告.pdf